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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发布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25范文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1-21

机关各部门,各市河务(管理)局:

我局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投入运用以来,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,内容更加丰富,信息量增大,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信息上网方面存在着上网格式不规范,字词不准确的,更新时间长等问题。为规范办公自动化上网信息,根据目前办公自动化应用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一、省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网信息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栏目信息的发布与管理,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。各部门(单位)各司其职,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发布真实有效,字词规范,安全可靠。

二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上网工作的领导,明确分管部门负责人,确定信息发布人员,采取积极措施,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。

三、进一步严格信息的发布审查,对信息的起草、审核、发布等各个环节,各部门都要层层认真把关,确保上网信息内容真实可靠,字词标准规范。从即日起,凡上网信息、简报等一律注明

审核人、拟稿人或责任编辑姓名。

四、各部门出现误操作或发现不合适的信息,能自行删除的由本部门尽快删除。不能自行删除的请及时与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联系,以便尽快从网上清除。

五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,不适于上网发布的信息严禁上网。各类文件、会议纪要等如有不宜上网的内容,请在发文处理签上注明不上网,以便办公室办理。

六、各部门(单位)工作动态、情况要及时上网,保证办公自动化界面及时得到更新。

七、省局办公自动化网上栏目的设置与调整由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,有关部门如需新增、调整栏目需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。任何部门不得自行添加、调整栏目。

八、各市河务(管理)局参照省局做法,建立制度,明确责任,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信息上网的管理。

九、对机关各部门、各市河务(管理)局办公自动化上网的信息,省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评比,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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